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张铭、聂海波辞去自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10月29日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2026-10-30

  自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张铭、聂海波因工作调动,向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张铭、聂海波辞去自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