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以法制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2026-10-24

  本报讯(自贡融媒记者 曾鹏程 陈行)10月23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贡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今年8月27日由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于9月24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市优化营商环境进入新阶段,将“服务就是生产力”的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
  目前,我市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推进、经济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近年来,我市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出台了一系列创新性强、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制定《条例》,固化我市的经验和做法,有助于进一步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条例》共27条,紧扣“市场更有效、政府更有为”目标,在强化要素供给、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公共服务保障、严格监管执法等方面推出系列务实举措。在政务服务方面,明确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推动政务数据共享,探索人工智能辅助政务服务,并在政务服务中心、产业园区设立企业综合服务中心(驿站),提供帮办代办、预约延时等服务。在惠企政策方面,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策直达快享机制,明确政策出台7个工作日内精准推送至企业,分类推行“快申快享、即申即享、免申即享”。在要素保障方面,围绕金融、人才、土地、公用事业、物流、科创作出系统制度安排,明确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作用,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模式,支持多式联运、冷链、低空物流发展。在权益保护方面,明确严禁无法定依据的执法行为,严格落实不予、免予、减轻、从轻处罚清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同时,《条例》还明确政府诚信履约义务,将拖欠账款纳入审计监督,并设置改革容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条例》立足我市转型发展实际,把自贡改革实践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兼顾上位法落实与地方创新,将为持续优化区域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制支撑,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