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人社厅联合印发表彰决定

我市6名个人3个集体获省级巾帼表彰

2026-10-15

  本报讯(自贡融媒记者卜一珊)日前,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表彰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四川省巾帼文明岗的决定》。自贡6名个人、3个集体上榜。
  根据公布的名单,自贡中兴耐磨新材料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陈桂芳,自贡市育才学校副校长彭颖,自贡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秦琴,富顺县骑龙镇龙须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许燕,自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张喆,自贡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甘露梅荣获“四川省三八红旗手”称号。自贡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星分公司16路“女子精品线”集体、荣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自贡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荣获“四川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全市广大妇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践行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希望全市广大妇女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立足岗位实干担当,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自贡新篇章贡献巾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