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抓紧制定新一轮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
2026-08-14
(上接01版)标准要求更高。以PM2.5治理为主线,以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引领,按照《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出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收严PM2.5浓度限值,并同步加严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其他污染物浓度限值。
分区施策更准。对于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和汾渭平原等三大重点区域,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将长江中游城市群、川渝地区、新疆“乌-昌-石”区域作为强化区域,对标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治理,将粤港澳大湾区、福建、海南作为先行区域,对标世界一流水平,探索低浓度条件下的改善路径。
路径措施更科学。坚持结构转型和污染减排“两手抓”,持续推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节治理减排,谋划开展一批重点行动、实施一批重大工程,推动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同时将加强支撑保障,制修订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创新财税、价格、金融、环保等差异化管理政策,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