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部停车管理地方性法规8月1日施行
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长延长至30分钟
2026-07-22
本报讯(自贡融媒记者 曾鹏程 陈行)7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自贡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主题新闻发布。作为我市首部规范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于2026年4月29日由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于5月27日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8月1日正式落地实施。
据悉,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以年均10%至15%的速度持续增长,截至2025年底,全市小汽车保有量达34.71万辆,而城区各类停车位仅16.7万个,停车位供给比仅0.48,远低于国家标准,“停车难、停车乱”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痛点。同时,国家和省级层面暂无相关法律法规,我市原有试行管理办法滞后,亟需地方立法补齐这一治理短板。
2022年,该立法项目被纳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项目于2024年正式启动以来,历时两年打磨,全过程开门立法,多轮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理意见纳入法条。《条例》共二十九条,包含总则性规定、规划建设规定、运营管理规定、法律责任规定等内容,覆盖规划建设、运营服务、法律责任全链条。
《条例》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界定为配建公共停车场、独立公共停车场、临时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四类,确立“配建为主、独立为辅、临时与道路泊位补充”的供给体系,分类施策、精准管理。同时,明确市、区(县)、乡镇(街道)各级人民政府职责,确立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牵头统筹,其他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管理责任体系,有效破解“多头管理”的弊端。
《条例》规范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3种收费定价形式的适用范围,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长由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并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参照执行,减轻市民短时停车成本。《条例》提出将建设智慧化城市停车信息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时发布停车场位置、车位余量、收费标准等信息,实现车位共享、预约停车、无感支付等便捷服务。同时,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停车场在非工作时间向社会免费开放,鼓励住宅小区开放车位共享,盘活存量停车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