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商巨富王朗云墓被盗前后

2026-04-25


王朗云居住的玉川公祠(资料图片)

□胡平原

  1988年初春的一个星期天,淡雾轻纱,春草萌发。沿滩区卫坪镇(现卫坪街道)付家村一组铜锣山,一座地势最高、坟墓最大的古墓开棺了。观看的人们成群结队,熙熙攘攘。笔者当时在付家村小学校任校长,恰逢星期天,也陪朋友前去观看。墓中宝物已被开棺人取走,留下一块内碑,右上部位用隶书字体写着“光绪十年”,正中是“花翎侯王余照之墓”,左下部位为“堂侄王惠堂、王达之”。由于被盗珠宝较多,轰动市区,但时至今日尚未有专门文字记录。
  考虑到墓主王朗云是自贡历史上的风云人物,曾位列“老四大盐商”之一的巨富,笔者又是史志研究员,思来想去总觉得有写下自己目睹的王朗云坟墓开棺后发生的事情的必要。于是,在王朗云墓开棺几十年后的今天,写成这篇文章,以飨读者。

生前:人生成败俱因盐务
  大盐商王朗云复姓王余,名照,别号朗云,王楷之子,清嘉庆十八年(1813)出生。
  明末清初,王氏祖先千里迢迢从湖北孝感迁入到富顺县板仓坝(今沿滩区卫坪街道板仓社区)。王家以凿井煮盐为业,王氏家族盐业兴旺发达,王楷在嘉庆年间建立王三畏堂,名扬四川,乃至全国。王三畏堂的先祖玉川(号清连)有三个儿子,王朗云系其孙子,是王三畏堂最突出的代表人物。
  道光十八年(1838),年仅25岁的王朗云目睹王三畏堂权力分散,资金缺乏,家业面临崩溃,于是首先提出弟兄3人分家产。分家产后他把自己掌管的大坟堡扇子坝出租给资金雄厚的陕西客商,订“出山约”,引来资金进行开发。出山约规定:每凿一口盐井,主人出碓房、车房和灶房地基,客方交押山银400两和凿办资金;凿建成功,全井每月收益分为30股(30天),主人占12股,客方占18股,客股使用期限18年,满期后客方将其生产资料等无条件全部归还主人所有。王朗云通过这种“客来起高楼,客走主人收”的方式,既同客方合伙经营,又可利用押山银独自淘复旧井、废井。道光末年至咸丰年间,他在扇子坝与陕商合办或独立开办的几眼卤井陆续建造成功,获利丰厚,盐产量占富荣盐场的十分之一,居全场第一位。因此,被称为自贡四大盐商首富。
  王朗云还抓住清政府令“川盐济楚”的机遇,开设广生同盐号,在邓井关、泸州、重庆以及湖北的宜昌、沙市、洋溪等地设立分号,经营济楚川盐运销业务,几年间收入百万。此外,他还大量购买良田,他的田地在富顺、荣县、威远、宜宾等数县达万顷,年收租谷1.7万余石。当时,王朗云主持的王三畏堂家业大振,堪称富荣盐场之首。
  咸丰十年(1860),李永和、蓝朝鼎在云南昭通领导的农民起义军打入自流井,攻打大安寨。王朗云率领地方团练兵士,配合清军顽固抵抗,义军多次攻寨不成,只得弃寨而走。战后,清朝政府视王朗云抵抗义军有功,诏令王朗云进京赏戴花翎。
  同治二年(1863),富荣盐场设水厘局,增抽水厘,井户每推汲卤水一担,征厘铜钱一至二文。为了保护盐商利益,时已捐候补道的王朗云,与颜晓帆等人密谋,指使盐工捣毁水厘局。案件发生后,富顺县知县传讯王朗云,王朗云自恃财大气粗、有钱有势,态度傲慢,语多不逊,出口谩骂。知县盛怒,将他收监入狱。当时正逢全国数省遭灾,王朗云借此机会向清廷捐银7万两资助赈灾,朝廷立即在他候补道上加按察使衔,赏二品顶戴及三代一品封典。圣旨一到富顺县,王朗云头戴红顶花翎,身穿紫色朝服,由监狱架设的天桥高视阔步昂首出狱。水厘事件,只好作罢。
  光绪三年(1877),四川总督丁宝桢改川盐商运商销为官运商销。这一项盐务制度改革,有损于垄断产、运、销为一体的大盐商的利益,引起花翎侯爷王朗云的不满。他凭借与朝廷官员有私交,即上书户部、都察院,反对丁宝桢的改革。丁宝桢将王朗云的所作所为,添油加醋上奏朝廷,清廷准予“从严惩办,着即先行革职,交丁宝桢提省确切审办,以示儆惩”。王朗云获密报之后,拿些银两回到家乡,躲避官司。
  光绪七年(1881),王朗云悄悄回到自流井,在如今的板仓坝玉川公祠度日。光绪十年(1884)病逝家中,时年71岁。

死后:被盗珠宝追回归公
  花翎侯爷王朗云死后,先葬于富顺县兴隆场(今沿滩区兴隆镇)。王朗云生前购良田万顷,现在的沿滩区卫坪街道板仓坝、重滩村的王家坝、付家村的河底坝(分上河底坝、中河底坝、下河底坝)都是王三畏堂所买的地方。因此,王朗云侄辈王惠堂、王达之把王朗云遗体从兴隆场转葬于付家村陈溪口(今沿滩区卫坪街道付家村一组铜锣山)。转葬时,前来的人成群结队,鼓声震天。坟埋得大,坟台较宽,墓碑高大,埋后王家派持枪兵士日夜轮守了几个月。此后,每逢过年上坟时,鞭炮要爆几个小时,来上坟的人还要大办酒席与当地百姓吃上几天呢。
  斗转星移,相隔百年。1988年3月的一天晚上,细雨蒙蒙。据王朗云墓附近的村民讲,一夜“咚咚咚”响声不断,盗墓者在坟尾挖了一个洞,由于坟墓是高拱,棺材又经糯米熬后缠了白大绸,坚硬牢实,所以盗墓人未能得逞。哪知改天付家村二组几个村民,吃了午饭拿起钢钎、二锤、锄头把坟墓挖掘而开。众多村民亲眼看到坟墓里面的王朗云尸体尚好,衣着紫色朝服,上面有龙的图案,头戴红顶花翎,项戴珠链,胸佩玉牌,两只手腕上各戴一只玉圈,嘴含宝珠,脚蹬银棍,安详地“睡着”。几个不懂法的村民看见了宝物,忙用围腰包好拿走了。
  当时的卫坪镇政府得知后,立即向市、区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市区镇公安局、派出所、文管所等部门立即立案侦查,抓获了为首的村民吴二娃、张拐子、洪大娃、解狗儿四人(均系化名)。可是,人虽抓到,珠宝却卖了。原来,这四人连夜将珠宝拿到自流井区十字口大桥茶馆里出卖。第一次贩卖没有成功,他们四人又守了几夜,终于将珠宝以4000元人民币卖给了一个外号叫“狼崽”的宜宾人。自贡公安机关与宜宾警方取得联系,几经周折,终于将珠宝追回,交归国家。王朗云墓的内碑,被付家村一组村民吴某某背回家,说做磨刀石用,镇派出所知道后责成其立即背到镇派出所,后送交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
  盐商王朗云坟墓的珠宝全部找到后,该案终于结案了。贩卖珠宝的吴二娃等四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