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2月10日在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2026-04-03

自贡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黄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历次全会部署,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关怀下,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四大检察”案件5100件。其中,刑事检察4075件,民事检察396件,行政检察397件,公益诉讼检察232件。

一、政治铸魂,把牢方向,以更高站位彰显忠诚本色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同级党委、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91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动摇,制定重大敏感案事件“三同步”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4项,管好守住检察机关意识形态主阵地。
  持续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明确学习研讨、查摆问题、集中整治、开门教育4个方面12项落实举措,一体推进深学真查实改。开展一把手讲党课、专题学习、警示教育等110余次,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在学思践悟中筑牢思想防线。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修订完善办文办会、收支管理等制度4项,坚决守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铁规矩、硬杠杠。
  坚定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全力配合做好市委第三巡察组联动巡察市检察院党组工作,深入剖析近年来检察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检查、诚恳接受监督,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注重从政治上发现和解决检察履职中的薄弱环节。配合做好最高检党组第三巡视组巡视省检察院党组工作,对照查摆、检视反思,更好地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

二、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以更优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政治安全,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邪教犯罪,起诉5件12人。严惩危及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119件158人。对发案24年的李某某抢劫案依法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正义抚慰人心,以法治捍卫公正。保持惩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起诉毒品犯罪55件64人,筑牢禁毒防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恶势力犯罪1件5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起诉122件225人,办理涉跨境电诈案件28件。护航安全生产,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8件27人。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力维护公平市场环境,起诉非法经营、串通投标、职务侵占等破坏经济秩序犯罪80件269人。富顺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刷单炒信案,为被害人追赃挽损122万余元,有力打击网络黑灰产业乱象。积极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加大对涉企刑事案件立撤案、“查扣冻”等监督力度,有效整治当立不立、违规“查扣冻”企业财产等6个问题。加大对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惩治力度,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等犯罪8件38人,与市法院形成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等相关问题会议纪要,持续完善协同保护体系。自流井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等人侵犯商标权案,携手行政执法机关开展地区性、规模化侵权问题集中整治,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典型案例。
  助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围绕规范经营、产业发展、养老安全等社会治理难点与民生关切热点问题,精准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0件,被建议单位采纳回复率100%。深化醉驾综合治理,与公安机关共同制定出台《办理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工作指引》,促推对“醉驾新规”出台后的43件案件作撤案处理,彰显执法办案谦抑性理念。自流井区检察院办理的雷某某危险驾驶案,综合考虑行为人基于深夜急救伤员而醉酒驾驶的行为动机和现实危害性,监督公安机关撤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典型案例。扎实推进“检民一路”特色工作,深入乡村院落、社区院坝、操场课堂等开展法治宣传330余次,收集社情民意60条,参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8次,从源头上消弭风险隐患。
  有力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全面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实质化提前介入案件21件,精准审查提出意见,依法起诉58件66人,高质效推进省管干部职务犯罪指控工作。协同深化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治理,依法起诉殡葬、养老、教育等领域群众身边腐败犯罪20件20人,惩治蝇贪蚁腐、守护民生民利。坚持标本兼治,持续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类犯罪12件17人,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追缴力度,形成严惩行贿的强大震慑。

三、司法为民,纾解民忧,以更实举措回应群众期待
  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六防行动”工作部署,切实履行“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牵头责任,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起诉95件122人,同比下降42.42%;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依法起诉涉罪未成年人61人,同比下降54.14%,不起诉42人,涉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双下降”良好态势。强化涉案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建成“一站式”办案场所7个,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00余次,与市公安局共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接报警信息共享机制,深化“1136检心共护”模式,市检察院在第二届全国社会心理服务创新发展大会上作经验交流。持续深化“天府星火·盐未”品牌建设,开展法治副校长授课、龙龙法治小剧场等法治宣讲100余场。送法进校园引导1名学生主动反映其遭受性侵害线索,贡井区检察院及时提前介入依法起诉,有力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牵头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并同步直播,全市12万余名中小学生共上一堂法治课,活动成效获全国人大代表肯定。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信访诉求。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聚焦群众法治需求,检察人员下基层、进网格2932人次,提供法律咨询223次,解决群众涉法问题129件。稳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接收群众各类信访608件,7日内回复率100%,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落实领导包案责任,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54件,既解“法结”又化“心结”。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检察人员常驻履职,参与信访接待197人次,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60件。秉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3件86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09.85万元,向困难群众传递司法温度。
  有效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以“检察蓝”化解“烦薪事”,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常态化参与治理欠薪工作,支持108名农民工提起讨薪维权民事诉讼,追索劳动报酬161万余元。以“检察蓝”护航“夕阳红”,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突出惩治以投资养老、保健治病为名的欺老、骗老犯罪6件。以“检察蓝”守护“半边天”,加强妇女权益保护,起诉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犯罪62人。沿滩区检察院准确认定吉某某婚后长期遭受家暴的事实,依法成功支持其起诉离婚,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优秀案例。

四、聚焦主业,公正护航,以更大力度维护法治权威
  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年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911人,起诉2043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起诉88人。全面准确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查起诉阶段适用认罪认罚办结1903人,适用率84.61%。强化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6件、撤案66件,纠正漏捕、漏诉92人,大安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猥亵儿童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立案监督案例。对认为人民法院判决有错误的提出抗诉12件,抗诉意见采纳率90.9%,书面提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意见11件,采纳率100%。聚焦刑事案件“久拖不决”问题,排查侦查“挂案”两年以上案件129件193人,清结率86.82%。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减假暂”案件487人,依法向监管场所提出纠正意见33件、检察建议6件,配合省检察院对自贡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富顺县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获评全省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联合开展跨区域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富顺县检察院与重庆市云阳县检察院签订跨区域协作办法,办理的社区矫正对象杨某某异地交付执行及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案获评川渝检察协作典型案例。
  持续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强化监督刚性,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再次监督等手段,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监督意见11件。构建多元化解纠纷格局,成立3个“和解五法”工作室,促成民事和解53件。自流井区检察院“明灯”工作室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成绩突出工作室,办理的某农业公司与某村民小组土地流转纠纷执行监督检察和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深化虚假诉讼监督专项行动,严打恶意串通造假行为,办理相关案件6件,切实维护司法公信权威。大安区检察院、贡井区检察院办理的曹某某等59人与自贡某化工公司确认劳动关系虚假诉讼系列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例。
  扎实推进行政检察监督。深化府检联动,召开工作联络会议,会签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协作配合工作办法,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坚实保障。高质效推进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聚焦非法捕捞、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领域,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153件,涉及186名被不起诉人,行政机关处罚率100%,防止“不诉了之”。凝聚法治合力,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3件,联动政府、法院成功化解一起长达十年的行政纠纷,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全面深化公益诉讼检察。聚焦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制定《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纳入市委2025年全面深化改革方案,围绕农村产业经济发展、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等制发检察建议139件,荣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履行栀子花茶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栀子花”纳入省级立项计划,被《检察日报》头版宣传报道,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聚焦《自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贯彻落实,加强涉地方性法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制发检察建议15件,大安区检察院依法行使公益诉讼起诉职权助推辖区207株国家级古树保护,为“有生命的文物”撑起法治保护伞。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食品安全,破解农产品进货查验的监管难点,督促引导24家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落实大型商超农产品质量进货查验制度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法治四川建设十佳检察公益诉讼案例。

五、从严治检,固本培元,以更严要求锻造检察铁军
  加强政治品格锤炼。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强化创新理论武装,组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58次,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具体举措。纵深推进党的建设,实施以“一支部一堡垒、一支部一品牌、一支部一实事、一支部一示范”为核心的“四个一”建设行动,自流井区检察院第三党支部“1+2”党建品牌矩阵创新实践,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事例”。
  加强业务素能提升。注重岗位练兵,强化以赛带训,1名检察人员获评全省十佳公诉人、3名检察人员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业务标兵。健全检察专门骨干型人才到专家领军型人才递进培养计划,15名检察人员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业务专家库、人才库。精研法律文书,荣县检察院1篇社会调查报告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报告。坚持实战导向,富顺县检察院协同成都、重庆5个基层检察院举办模拟法庭辩论赛,着力提升专业化水平与区域协同能力。深化理论研究和检校共建,联合四川农业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等高校共同申报最高检、省检察院课题3项,在省级以上知名期刊发表理论文章3篇,相关调研成果在最高检征文中获一等奖。
  加强全面从严治检。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以自我革命精神加快推进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分级分类职权清单体系,明确各类办案主体的监督管理责任,备案审查特定案件54件。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制定《办案质效提升方案》《办案质效监管清单》,强化检委会案件质量把控,审议各类案件122件。坚持“管人”与“管案”相结合,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如实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38件,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持续完善基层院分类指导、院领导和部门定点联系基层院机制,深入推进“五强”基层院建设,自流井区检察院获评“五强”建设优秀院。紧扣检察工作主题,发布检察信息1782条,248条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播;制作新媒体作品47部,7部作品在全国、全省新媒体竞赛中获奖。强化数字赋能,自流井区检察院、大安区检察院、沿滩区检察院被最高检、省检察院确定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重点院、智能化成果试点院。
  一年来,我们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和社会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检民一路”特色工作专题视察,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30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60人次,根据代表委员建议转化办理检察建议18件,切实将代表委员之声转化为检察履职之效。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听证员参与听证344件次,荣县检察院督促地下水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听证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听证典型案例,系全省唯一。依法保障律师正当执业权利,向律师提供阅卷、信息查询等服务1021次。
  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30余项工作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肯定推广,15件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优秀案例,40个集体、34人次获省级以上表彰表扬。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热忱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与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检察服务能级还需增强,工作精准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监督能力、办案效率、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适应综合履职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涉外人才队伍储备不足,专业素能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2026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承前启后巩固经济回稳态势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历次全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十五五”重点任务,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优作风,砥砺奋进、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自贡新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一、坚持“初心如磐、矢志不渝”,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地见效。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检察工作在党委领导下开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高质量问题整改促进高质效检察履职。

二、坚持“大局在胸、担当实干”,精准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推动更高水平平安自贡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惩治暴力犯罪、危害生产安全、网络安全、金融安全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各类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加强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监督。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持续加大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保护力度。关注解决城乡人员、资源、资金流动中的涉法问题,大力提升检察服务水平,更好保障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深化府检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高质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健全落实跟踪监督机制,前瞻性防范化解风险。

三、坚持“民有所呼、检有所为”,用心用情回应群众关切
  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违法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专项监督活动,持续擦亮“天府星火·盐未”品牌,更好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严惩涉老诈骗、性侵、家暴等犯罪,加大因案致困人群司法救助力度,有效保障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群体权益。强化支持起诉,依法保护农民工、灵活就业劳动者权益。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做好“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社会帮扶等措施,化解涉检矛盾纠纷。

四、坚持“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实干笃行维护公平正义
  牢固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深化落实“三个善于”理念,进一步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刑事检察“两全定位”,强化犯罪惩治与预防,依法加强对刑事立(撤)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突出民事检察重点,持续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加大抗诉案件办理力度,强化执行领域突出问题监督,进一步优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把握行政检察要点,持续开展生效裁判监督攻坚,完善争议协同化解平台,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严格落实公益诉讼“可诉性”标准,办理更多有影响力的高质效案件,扎实推进地方性法规落地落实,当好公共利益坚定“守护人”。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努力探索人工智能与检察履职融合,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五、坚持“求真务实、严管厚爱”,奋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持续抓实队伍素能、办案质效、纪律作风,推动党的建设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强化精准培训、实战锻炼、理论调研,加快培养复合型、领军型检察人才。积极打造一批辨识度高、影响力强的品牌、团队,充分发挥成熟品牌示范效应与新生品牌成长动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典型经验。完善全流程精细化案例培育机制,做实选优、培优工作,加强方法指导和经验分享,更好地反哺办案。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完善内部制约监督机制,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检察人员鲜明履职特征。
  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践行“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实效,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各位代表,宏图新展万象春,扬鞭策马启新程。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守正创新、奋发有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自贡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六防行动:即自贡市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六防行动”。2025年4月,为着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关口前移,市委政法委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开展“防校园欺凌”“防未成年人心理问题”“防未成年人溺水”“防未成年人交通意外”“防未成年人被性侵”“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六项行动。市检察院牵头负责“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动,切实发挥主导作用,涉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双下降”良好态势。
  2.“1136检心共护”模式:是自贡市检察机关探索形成的未成年人检察办案与社会心理服务融通发展的工作模式。第一个“1”指一个矩阵,即将心理服务纳入市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六个区县检察院法治教育工作站的“一心六站”矩阵。第二个“1”指一个机制,即市检察院与市精神卫生中心共建的心理专业医师参与司法办案制度。“3”指三项保障,即组建“检心共护”办案团队、培育打造“天府星火·盐未”品牌、启动“盐未·蒲公英计划”项目。“6”指六项助力,即助力强制报告、助力案件审查、助力辅导帮教、助力安抚回归、助力家庭教育、助力预防教育。该模式通过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观护帮教等工作,发挥社会心理服务在线索发现、案件审查、效果评价等环节的增益作用,助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3.“天府星火·盐未”品牌:是自贡市检察机关融入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点项目。“天府星火”是四川省检察院创立的省域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天府”取自“天府之国”,“星火”代表光明与希望,是守护未来的满天星火,是惩治挽救的重生之“火”,是代代相传、生生不息的革命“薪火”。“盐”指代“千年盐都”自贡,“未”指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也指代未成年人,“盐未”是“盐都未检”的简称。“天府星火·盐未”寓意着在省域品牌引领下,自贡市检察机关始终以检察力量守护盐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融入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局。
  4.“明灯”工作室:指自流井区检察院创建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文化品牌工作室,立足检察机关职责,以明灯为喻,寓示在检察机关高质量发展历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不懈引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新发展,为群众点亮心底的那盏“明灯”。
  5.“1+2”党建品牌矩阵:指自流井区检察院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中构建的创新机制。该矩阵以自流井区检察院第三党支部为战斗堡垒,推进“明灯”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与“盐·申”控告申诉检察两大特色党建品牌协同发展,旨在打破条块分割与部门壁垒,系统化地将党建优势与资源转化为检察履职的强大动力与实际效能。
  6.三个管理:是最高检党组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提出的一体化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具体是指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业务管理侧重于通过数据统计分析,针对性加强业务指导、服务科学决策,促进更好发挥检察职能。案件管理侧重于对案件的分配、流程、实体等进行全方位管理,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质量管理侧重于促进办案实体、程序、结果有机统一,做实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三个管理”相互衔接、相互贯通,形成从宏观战略到微观实践的完整管理闭环。
  7.三个善于:即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是最高检提出的重要司法理念。该理念旨在引导检察人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者之间逻辑严密、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内在统一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践要求,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有力抓手,对监督办案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引领作用。
  8.两全定位:即刑事检察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刑事诉讼。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2024年11月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指出,“两全定位”指明了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