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代表团分组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等
2026-03-10
(上接01版)树立起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关系的典范,既注重同宪法规定、原则、精神保持一致,又着眼新形势新要求为今后探索实践留下制度空间,必将进一步推动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行稳致远。我们要深刻认识制定三部法律草案的重大意义,法律颁布后,要主动学习研究,积极抓好宣传,坚决贯彻执行,以坚强法治保障助推高质量发展。
施小琳在发言时说,完全赞成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和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生态环境法典对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编纂修订,充分体现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制度和实践成果,将有力守护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对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各民族共同迈向现代化、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等作出系统规定,是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重要法治保障。国家发展规划法对国家发展规划编制、审查和批准、实施、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彰显了规划指导发展的“中国之治”制度优势治理优势。我们将认真抓好贯彻实施,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发挥规划战略导向作用,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各小组审议发言踊跃、气氛热烈。代表们认为,三部法律草案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科学立法原则,系统总结新时代实践经验,深入提炼司法智慧,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又一标志性成果。草案表决通过颁布实施后,将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与时俱进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原载《四川日报》3月9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