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十三条新政
助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2026-03-07
本报讯(自贡融媒记者刘晓丹)“能够享受到所得税优惠和30万元科技创新补贴金,让我们敢于把更多资金投入到智能仿真恐龙的技术研发当中。”近日,自贡亘古龙腾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一家深耕文化产业的科技型企业,该公司持续攻关核心技术,每年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达7%,而政策支持成为了企业创新路上的“强心剂”。
同样感受到政策暖意的还有海创汇(自贡)孵化器。“新政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项支持,正是我们孵化企业所急需的!”海创汇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服务小微初创科技企业的平台,他们见证了不少企业因政策扶持而加速成长。
企业的真实感受源于我市最新出台的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日前,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3月1日起,《自贡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正式施行,从五大方面推出十三条政策举措,持续强化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作用,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全力打造川南渝西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新高地。
据悉,十三条新政围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创新要素保障五大维度精准发力,有效期为3年。在平台建设方面,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梯度对各类研发平台、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给予奖励。在企业创新方面,对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给予专项支持,对研发投入增长达标企业给予补助。
针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揭榜挂帅”项目,按合同金额不超过20%给予补助;扩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规模,每年遴选支持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项目不少于10个;鼓励企业承担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对以第一单位获得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的,按不超过项目当年实际到位经费的10%给予牵头单位配套支持。
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获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最高100%配套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中试研发平台按不同类别、不同规模给予运营补贴;对绩效考评为优秀的中试研发平台给予绩效奖补;对中试平台开展中试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按保费收入的20%给予补贴。
此外,新政还从技术转移机构奖励、科技特派员补助、科技人才激励等方面完善创新要素保障,对首次入选国家级、省级科技类人才计划的个人或团队分别给予奖励。值得注意的是,该政策执行中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同类型奖补不重复享受,国家和省上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