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新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及环评打捆审批——

以“硬举措”优化营商“软环境”

2025-09-23

□自贡融媒记者 黄鸿

  日前,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聚焦“4+3”重点产业,以制定和实施《自贡市推行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联动审批及打捆审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重点,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方向转变,积极探索以“硬举措”优化营商“软环境”,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为确保《方案》顺利实施,我市生态环境部门提前介入、靠前服务,按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评、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等管理要求,指派专人做好前期指导、跟踪协调、申请填报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全市“4+3”重点产业及承载园区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在“两证合一”方面,我市生态环境部门聚焦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关键环节,从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减时间4个方面入手,通过将两个串联审批事项的8个环节减少为4个,将申请材料由16份精简至13份,全面推行在线申请、在线办理、在线领证,将串联审批时间减少为10个工作日等举措,在事项整合、流程简化、优化服务等方面改革创新,提升审批效能,加速项目投资落地,助其早日建设、尽快投产。
  在打捆审批方面,我市严格落实环评责任主体与审批部门统一监管职责,针对同一园区或中试平台内同一建设单位的多个同类项目、同一园区内不同建设单位的多个同类项目,将多次环评整合为“一本报告、一次申报、同步批复”,实现环评集成化办理。在同类项目满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基础上,我市建立“事前辅导+统一办理”服务机制,将多个项目环评办理变为一件事办理;将环保政策导向(减污降碳)与企业需求(降本增效)深度绑定,引导企业开展环保绩效创建等工作,既守住环境质量底线,又帮助企业节约成本。
  《方案》指出,对于1年内环评文件质量被生态环境部门失信计分或通报、1年内排污许可证质量和执行报告质量复核被生态环境部门列为重点问题、1年内被列为环保警示企业或有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记录等情形的,不予实施“两证合一”及打捆审批。同时,《方案》还明确了办理流程:“两证合一”按“同步受理、协同审查、一次办结”流程办理;打捆审批按“统一申请、统一受理、统一审批”流程办理。
  为确保《方案》取得实效,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排污许可证载明要求,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其在实际排污前建成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并在实际排污前,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现场核查。
  同时,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对照环评文件和排污许可证组织现场核查,形成相关记录,并开展线上质量核查。对实际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的企业,依法重新办理环评与排污许可手续;对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排污许可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并在实际排污前一次性变更排污许可证。
  围绕发证后的监管工作,我市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固定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合理确定现场检查频次,加强对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营、自行监测工作开展、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提交、信息公开等事项的管理,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了工作协同、信息共享,建立了“两证合一”及打捆审批服务台账,全力做好全流程服务,推进污染物排放量管控,推进环评、排污许可、执法监测等环节有机衔接。我市生态环境部门鼓励建设项目所在区县加大减排力度,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统筹供给,支持企业开展环保绩效创建等,降低区域排放,为园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