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出台
2025-02-28
本报讯(自贡融媒记者周嘉欧亚非)2月26日,记者从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和3C促消费政策解读会暨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四川省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已出台。
从时间来看,国家延续实施的8大类家电补贴政策自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扩围家电品类补贴政策(含空调3台)从2月19日起实施,数码产品补贴政策自1月20日起实施。以上时间段购买并开具发票的,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收货地址须在四川省内。考虑消费者就近消费习惯,对周边省份相邻四川的乡镇个人消费者不作限制。
补贴品类包括:(一)家电类:在国家补贴支持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12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基础上,将投影仪、饮水机、净饮机、蒸烤箱、消毒柜、空气净化器6类家电产品纳入补贴范围。补贴标准: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没有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二)数码类: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手环)。补贴标准:产品销售价格的15%,单价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含),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从补贴方式来看,全省统一采用“补贴立减”模式,消费者在销售主体购买补贴范围内产品时,通过收款设备或渠道付款,按补贴标准直接抵扣补贴金额。
热点问题解答
《实施细则》规定,交易完成至发票开具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20天,消费者若在《实施细则》生效前完成交易,开票日期距交易完成日期超过20天,可获补贴吗?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据《实施细则》,今年1月1日起,8大类家电补贴适用跨年。过渡期内(2025年1月1日到2月18日)完成的交易,不作20天开票时间限制。今年2月19日起完成的交易,按照该细则的规定限制执行。
家电补贴品类中,消费者若采购洗烘套装,其中洗衣机和干衣机能效不同,该按照什么补贴比例执行?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据《实施细则》,洗烘套装等存在不同能效等级的组合产品采取就低不就高原则,按照实际销售价格15%的补贴比例执行。
通过订立话费套餐合约,部分售价6000元以上的手机将降至不到6000元,可否享受补贴?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情况不享受补贴。据《实施细则》,零售价超过6000元但优惠后达到补贴标准的产品,可给予补贴。销售主体不得要求消费者支付额外费用或强行绑定购买其他产品,否则视为套取补贴。话费套餐是捆绑购买行为,消费者同样会有额外支出。
消费者该如何操作?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可下载“云闪付”App,完成实名注册,进入四川“以旧换新”专区,根据自己的购买渠道,领取线下实体门店资格券或网购平台资格券。领取时间为每日8时至23时,资格券当日有效。如未使用,次日可重新领取。
如果在线下实体门店购买,消费者领取资格券后,可到参与政策的线下销售门店选购商品。购买电脑、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手环)的,由销售主体通过pos机提交验证S/N码,核验通过后,消费者支付购买。
如果在线上电商平台购买,消费者领取资格券后,可进入对应的网购平台选购商品,完成商品下单支付时,选择“云闪付”线上支付,系统将自动核销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