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执法助企发展

我市市场监管领域深入推行“首违不罚”模式

2023-03-18

  本报讯(记者 欧亚非)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在我市“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和有温度的柔性执法举措,引导符合规定的市场主体自我纠错,助企良性发展。
  2月8日,贡井区某美容院在其公众号发布的广告中使用“年度最低”绝对化用语,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贡井区市场监管局查实后,引导当事人删除该广告。因当事人系初次违法,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该局在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和指导后,依法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2月10日,自流井区某便利店使用的计价秤无年检标志,且无法提供该计价秤的检定报告,该行为违反了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因当事人系初次违法,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2月15日,荣县某日用品经营部发布的广告中,未标明引证出处,且不能提供印证材料,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因当事人系初次违法,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荣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富顺县某建材有限公司经营地址发生变更后,未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进行变更登记,富顺县市场监管局于1月17日责令当事人在1月30日前改正,但当事人在要求时间前仅提交了新的公司章程,未提供营业执照变更相关资料。该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因当事人系初次违法,违法情节轻微,并于2月8日进行了变更,所以富顺县市场监管局于3月6日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我市市场监管领域深入推行‘首违不罚’制度,确保市场主体不因‘小错’影响生存和发展。”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举措对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有着推进作用。“首违不罚”倡导市场监管“宽严相济、打规结合”的鲜明行政执法理念,通过教育、指导的方式,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宽容环境,展示了执法的温度,也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